所属洲:欧洲
国家:斯洛文尼亚
签证类型:商务签证
有效期:使馆批
停留期:使馆批
入境次数:使馆批
工作日:12-18
是否面试:本人递交
领区划分:签证申请可在北京、长沙、成都、重庆、福州、广州、杭州、济南、昆明、南京、上海、沈阳、深圳、西安、武汉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在任一签证申请中心所提交的申请,将由斯洛文尼亚驻北京大使馆审理。
注意事项:
1、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2、领馆受理时间一般为15天内,请注意,在广州、深圳递交的签证申请将邮寄至斯洛文尼亚驻北京大使馆受理,签证受理时间将由北京大使馆收到申请材料之日算起,请留意出发时间及早递交申请;
3、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通常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如有必要,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资料或者亲自前往领馆面试。
4、所提供的酒店订单必须为真实订单,因领馆一般会调查,若查到有虚假资料,可能造成拒签;
5、原则上必须提供的重要原件资料,如邀请函、培训计划等,递交时请提供原件,若在只能提供复印件的情况下,递交之后请申请人自行备好原件资料,因为领馆一般会要求后补;
6、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