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旅游签证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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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洲:欧洲

国家:芬兰

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有效期:使馆批

停留期:按申请

入境次数:单次

工作日:5-11

是否面试:本人递交

领区划分:上海、浙江、江苏、江西、安徽为上海领馆受理;其他地区为北京领馆受理


注意事项:


受理范围:

根据户口所在地划分领区:上海、浙江、江苏、江西、安徽为上海领馆受理;其他地区为北京领馆受理


办理需知:

1、5年内录取过指纹的18岁以上申请人可无需再录指纹,可委托代交申请。如18岁以下未成年人即使已经录取过指纹仍需要本人前往签证中心递交申请。

2、个人名下银行流水最后打印日期必须距离递交当天七天内。

3、使馆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索要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请申请人必须提供个人常用邮箱,领馆会以邮件方式联系补充。

4、申请人须提供真实的出行目的和行程安排,资料经过签证官审理完毕并批准您的签证后,须在5天内以邮件方式补充往返机票确认单,审核完毕才能返回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