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旅游签证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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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洲:欧洲

国家:丹麦

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有效期:使馆定

停留期:使馆定

入境次数:单次

工作日:5-11

是否面试:本人递交

领区划分: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为广州领馆受理;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为上海领馆受理;重庆、四川、云南、贵州为重庆领馆受理;其他地区为北京领馆受理



注意事项:


受理范围:

1.请就近中心递交申请,但如申请人被抽查面试,在哪个领区递交申请就必须在哪个领区的领事馆面试,如送签广州领区的申请人被领馆抽查面试则必须在丹麦王国驻广州领事馆面试

2.前往格陵兰岛和法罗群岛的申请人需办到丹麦签证申请中心办理签证。

3.广州丹麦签证申请中心同时接受冰岛的短期签证申请。


办理需知:

1.12岁以下小孩必须本人进行人像拍照完成信息采集,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2.所有申请材料请A4打印且为彩色复印件,请勿正反打印或者订起来,流水账单也需A4打印。

3.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到领馆面试,请确保申请人本人的手机以及在职证明上预留的电话有人接听,并提供非QQ邮箱。

4.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


签证每周一和周三,上午9点至12点对外营业(节假日除外)